2009年6月5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终裁(见下表),该措施自2009年2月6日起正式实施,为期5年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55032010。
2008年7月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;2009年2月巴基斯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。
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终裁
| 企业名称 | 反倾销税率(%) |
| 江阴市华宏化纤有限公司(Jiangyin Huahong Chemcial Fiber Co. Ltd.) | 微量 |
| 张家港成兴化纤有限公司(Zhangjiagang Chengxin Chemcial Fiber Co. Ltd.) | 微量 |
| 普遍 | 10.4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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