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加拉国宣布本财年将为15种出口商品提供现金补贴。根据规定,从2009年7月1日-2010年6月30日出口商将按出口商品净FOB价格得到相应现金补贴。补贴比率与上一财年基本一致,但是增加2种,即PET塑料瓶和成品皮革,分别享受10%和7.5%的现金补贴。皮革制品17.5%,手工纺织品5%,黄麻制品10%,轻工产品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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