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根廷生产部长2009年9月18日签署第394号决议,对原产于中国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等国的聚酯纤维和纺线采取临时低限价措施。相关措施于2009年9月25日生效,有效期4个月。具体见下表:
税号 | 措施内容 | 涉及国别/地区 |
5503.20.90 | 临时限定每公斤1.55美元的FOB离岸低价格 | 中国、印度 |
5402.33.00 | 临时限定每公斤1.85美元的FOB离岸低价格 | 中国 |
临时限定每公斤2美元的FOB离岸低价格 | 印度尼西亚 | |
不适用临时反倾销措施 | 台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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