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越南《经济时报》报道,越南计划投资部近日建议对2010年经济发展采取3大措施。
一、对于国家发展投资。暂不收回2009年预支的各项款项,主要将2008、2009年超收的和2009年新增的赤字用于结算;2009年9月新增发的20万亿越盾国债未使用部分延长至2010年6月底。
二、不再采取2008年企业营业税免减政策,只对纺织服装、皮革鞋类等生产和加工企业营业收入缓交3个月。
三、继续对符合总理第443、497、579、92号决定的中长期贷款进行贴息,但是贴息率将进行下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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