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委员会消息,自2010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提高部分纺织品进口消费税。具体包括:
1.针织服装(海关税则号6101-6109)由10%提高到30%;
2.纺织服装及纺织旧服装由30%提高到50%(6301-6310),税则号6201-6208和6210-6211的针织服装除外;
3.地毯及其他覆盖地板用商品由90%提高到120%。
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认为,上述税率调整可以保障市场参与者公平竞争,终降低此类商品灰色进口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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