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法国《纺织报》报道,近意大利议会一致通过1项法案(Reguzzoni Versace范思哲法规)进一步细化“意大利制造”标签在服装、制皮(鞋和皮衣)、家具等方面的使用。
关于纺织品,该法案将1个成品的制造基本划分4个步骤(制皮业分5个步骤):织、纺、染、后整理和制作完成。所有成衣的制作至少在意大利要完成上述2个步骤方可贴上“意大利制造”的标牌。借鉴于已经在部分食品业,特别是肉类产品实施的可溯性体系,新标签要求表明上述步骤的2个产地,如“意大利制造、中国纺、印度织。”不能使用“意大利制造”标签的产品則将指明其产地,和与欧盟在使用、环境、卫生、安全和童工等相一致的标准。违规者将受到处罚,罚款1-7万欧元;重犯者可判1-3年狱刑。
报道说,上述法规在意大利纺织界强烈要求下,将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。在此之前,需要与纺织界有关联的各行政机构,如海关、商会等组织起来制定实施监管的条例。意大利政府也愿意利用这段时间,重新就实行强制性原产地标示的问题游说欧盟尽快制定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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